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目录
来源: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11-11-10浏览次数: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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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网页 1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目录 【跨学科研究】
精神论——以心理学为视角 燕国材(5)
“网络文学”抑或“数字文学”?
——兼谈网络文学研究向数字文学研究的提升 单小曦(17)
【伦理学研究】
西方世界观的悲剧——施韦泽的西方伦理史研究 陈泽环(24)
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反思 曾建平(32)
论德性与善、义务、正当及道德许可的关系 江畅(40)
【法学研究】
裘卫器铭中的公社与礼制——西周时期法律关系设立的再思考 王沛(48)
百年反思:甲骨文与商代法制研究 李力(55)
百年回顾:出土法律文献与秦汉令研究 徐世虹(69)
【传播学研究】
“30年战争”与欧洲报刊传播 展江(80)
文化批判:传播中植入式广告行为 李名亮(89)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特约栏目主持人:孙景尧
柏格理受挫汉地成就苗疆的根由论析——基于文化语境的诠释维度 刘振宁(98)
中国人与上帝的相遇:明清之际耶稣会士传入中国的神人关系 曾新(105)
谈“宗教”一词的来源及衍变 周圣来(114)
【历史学研究】特约栏目主持人:刘士林
新见陈寅恪批注本《白氏长庆集·琵琶引》的释读 俞钢(120)
南宋朝贡体系的构成与运行 黄纯艳(128)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提要
精神修养的目的在于使主体达到理想的精神境界
精神是不少学科所共同研究的对象。燕国材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精神论——以心理学为视角》一文,讨论了五个问题,即精神观点的历史考察,精神的性质与分类,精神的特点与结构,精神的活动规律,精神的自我修养。作者指出:精神修养的目的在于使主体达到理想的精神境界。有形形色色的精神境界。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入世”者的精神境界和“出世”者的精神境界,前者可以儒家为代表,后者可以道家为代表。其目的要求、精神境界、修养方法与意识层面等都各不相同。
儒家持入世态度,倡导积极有为思想,让自己生活在现实之中,但并不排除对理想的追求;主张人生于世必须有所作为,甚至于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加强自我修养,以“内圣外王”来要求自己。力求达到“圣人”理想人格的境界。一个人只要具备高度发展的道德与特别渊博的知识,就可以成为圣人。就主要倾向说,儒家一般都持性善论,肯定每个人都具有优秀的潜能。在修养上,要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提高心理承受力与自我调控力。在意识层面,始终保持物我两分的意识状态,但并不排除无意识的自发参与。
道家持出世态度,倡导消极无为思想,要求超越人生困境,即超越自然之限——死与生、社会之限——时与命、自我之限——情与欲,就是要使自己超越现实生活,以顺应万物之自然;加强自我修养,以“无知无欲”、“无己无功无名”来要求自己。精神境界上以“真人”、“至人“、“神人”、“圣人”自许,以求达到非现实中人的理想人格的境界,从而做到“死生无变乎己”,“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道家的修养方法要求摒除情欲和一切杂念,以保持一种恬淡虚静的精神状态,在心斋的前提下,凭借静坐以达到物我两忘的境地。“体道”既是道家的修养目的,也是一种重要的修养方法;它既是精神修养的全部过程,也是修养的终极的最高阶段。在意识层面,始终保持物我两忘的无意识状态,但也不完全排除意识的自觉参与。网络文学研究向数字文学研究的提升
单小曦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网络文学”抑或“数字文学”?》一文指出,全球资讯科技和数字媒介催生出来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印刷文学的新型文学形态,其准确定位应该是“数字文学”,而非“网络文学”。西方、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新媒介文学生产事实也说明,在网络兴起之前数字文学已经出现,数字文学不仅包括一般而言的“网络文学”,还包括计算机单机、磁盘、光盘、手持阅读器为载体的非网络化文学。在外延上,数字文学大于网络文学。如果以网络文学代替数字文学,就会出现研究对象小于文学实践的状况。将“网络文学”解释为泛化的“Network Literature”的做法欠缺学理价值。立足于“网络”无法充分揭示出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数字文学的内涵和特质,是“数字”决定了这类文学带来的不同于传统的新特征。在内涵上,数字文学的提法深于网络文学。如果以网络文学研究代替数字文学研究,会存在浅尝辄止和无法揭示这类文学特质的隐忧。面对今天日益丰富和多样化的数字文学生产实践,将网络文学研究提升为数字文学研究,有利于网络文学研究突破当下的瓶颈状态,有利于当代文论全面深刻地把握数字新媒介带来的新文学现实,有利于弥补印刷时代建构起来的一般文论无法充分解释这一文学现实的缺陷。
施韦泽对中国伦理学界的启示
陈泽环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西方世界观的悲剧》论述施韦泽的西方伦理史研究。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在创立其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即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时,系统地研究了自古希腊至20世纪初期的西方伦理学,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突破奠定了深刻的思想史基础。施韦泽强调,文化进步和重建的关键在于要有一种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欧洲哲学—伦理学的优点在于,它已经要求了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但它的弱点则是,在还没有弄清楚对其论证困难的情况下,却以为自己已经在不断地论证它了。因此,在18世纪理性主义世界观开辟了人类文化史上的最伟大时代之后,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文化就逐渐走向了衰落。面对当时的西方文化危机,施韦泽认为自己的使命是,以深刻的思想追求真实的、富有价值的世界观,从而复兴西方的文化和伦理。此外,施韦泽对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又是与其对世界宗教的伦理,特别是对印度思想家的世界观和中国思想史的研究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就使施韦泽的西方伦理思想史研究,不同于一般的西方思想家,而是完全突破了西方中心论的局限,有了一种综合东西方伦理的世界眼光。为此,他系统地研究了西方伦理思想史,从基本原则和论证方法两个方面总结了西方自古希腊至20世纪初探寻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及其失败的经验教训,不仅为自己敬畏生命的理论和实践突破奠定了深刻的思想史基础,而且为中国伦理学界了解和研究西方伦理学史以及形成新时代合理的伦理道德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显然,施韦泽这种既基于自己的基本伦理思想又放眼世界伦理的理论视界,对于当代中国伦理学界的西方伦理思想史研究以及形成新时代合理的伦理道德,也是值得借鉴的。有鉴于此,文章从希腊—罗马哲学中的伦理和文化、近代的乐观主义世界观与伦理及其论证、西方探寻世界观努力的终结等方面,对施韦泽的西方伦理史研究以及对我们的启示,作一初步的概括和阐释。
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论的困难
曾建平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反思》一文,讨论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论的困难。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关心当代人需要的满足,而且要关心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构成威胁和危害。前者是人所认同的,而后者则隐含了两个基本假设或基本条件:第一,合理的发展必须是一种无代价的发展;第二,合理的发展必须是一种生态性的活动。如果这两个基本前提得不到满足,那么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实现。我们的发展能够做到这两点吗?首先,无代价的发展的可能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实践活动是否必然干预自然生态系统,这种干预是否必然危及生态平衡?回答是肯定的。二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人们能否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超越“零和博弈”关系的限制,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代内公正和代际公正?回答是否定的。三是在发展过程中作出选择和权衡时,“所得”与“所失”之间应如何比较,是否具有可比性?就目前人类发展行为来看,“得”与“失” 无以比较,即便比较也根本不成比例。当然,尽管可持续发展语词仍然存在不完满之处,甚至没有真正充分地描示出它本然的真谛,但是它依然是目前人类所能探索到的最好的发展范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益的。因此,对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行反思,与其说我们是在批判,毋宁说我们是在检视,检视它的理论前提、实践基础;与其说我们是在责难,毋宁说我们是在清理,清理它的价值排序、优先比较;与其说我们是在质疑,毋宁说我们是在求证,求证它的可能性、必然性;与其说我们是在摧毁,毋宁说我们是在重构,重构它的现实感、历史感。
“30年战争”与欧洲报刊传播
展江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文,探讨“30年战争”与欧洲报刊传播。文章指出:战争与新闻传播的关系研究近年来渐成传播学的焦点之一。然而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当代战争中的媒体与各国政府和军界的关系,而对早期同类主题的研究相对薄弱。“30年战争”被有些史家称为人类第一场世界大战规模、持续时间远远长于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对欧洲的宗教、政治、军事和民族国家的出现影响巨大和深远,这场大灾难也孕育了荷兰、法国、英国、瑞典等欧洲重要国家最早的报纸。文章所探究的是一段几乎不入国内学者所撰新闻传播正史“法眼”、然而其重要性不容忽视的专门史;其关注的焦点是这些报纸在战争中的表现、尤其是它们的新闻呈现方式。正是这场持续整整30年的战争催生了中欧和西北欧若干国家和地区的定期报刊。总体而言,“30年战争”对欧洲造成了空前的浩劫,却催生和刺激了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报业。战时宣传借助印刷出版物呈现出新的样式和空前规模,“战争乃新闻之母”的格言得到了验证。诚如马克思所言,印刷术成了新教的工具,新教国家和地区的报刊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并且在欧洲大陆战争期间的英国产生了出版自由的伟大思想,为日后不列颠帝国的强盛进行了最早的舆论和思想准备。
柏格理传教受挫汉地成就苗疆的根由
刘振宁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撰《柏格理受挫汉地成就苗疆的根由论析》一文,指出,清末民初英籍传教士柏格理宣道中国28年,弘教生涯分为两个阶段。前17年(1888—1904),他主要游走于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滇内昆昭一带,穿梭于儒释道回多元宗教共筑的文化语境间。儒释道回四种文化因子,仿若四面牢不可破的墙,共同构筑起了柏格理宣教华土前17年的文化语境。这一特定的文化生态圈,对于任何新的异质宗教文化的入传和植根,都构成了极大的阻碍。无论柏格理及其教友们如何艰难地垦殖,甚至不惜死者过半,传教成效始终微乎其微,不仅皈依者寥若晨星,而且教会活动一度陷入绝境。为了间接消解同中土文化主体间的异质张力,突破制约宣道传教的文化语境瓶颈,柏格理在后11年(1904—1915),改变了先前的宣教方略,扎根于黔西北苗疆。偏僻封闭的生态场域,孕育了花苗族群独有的文化语境。这种边缘化外民族社会场域的文化语境,为基督教在域内的落地生根和快速传播营造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带来柏格理传教事业的实质性转变。从前后两个阶段不同文化语境差异的比较中,可以得出柏格理传教事业先败后胜的内在根由与外在原因,对于体认和明晰中国传统文化“自性”和基督教“他性”间的异质性所在也有所裨益,从而也能更好地把握和化解当今全球多元文化并存互容时代中外宗教文化交会中的碰撞张力、融通瓶颈与应对策略。
西周时期礼制具有法律功能
王沛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上撰文,指出:西周时期礼制的法律功能,乃是从礼仪程序中体现出来的。从九年卫鼎铭文中可以发现,西周时期法律关系的设立和礼仪程序密切相关。裘卫器铭(九年卫鼎)中“公社”成员的出现,是社会发生变化后,礼制试图扩张自己的领地,继续充当法律角色的表现。礼制通过严格的程序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所谓的“刑书”也必须以礼制性程序订立、公布,由此获得其自身的合法性。文章认为,西周与后世“礼”的概念差别相当大。战国时期,礼被赋予很多伦理意义,并用概括性、原则性的话语表现出来,逐渐形成成文的规则体系。而西周时期的礼,基本含义则是贵族经常举行的各种礼典,内容不外乎是“名物度数”的器物和“揖让周旋”的礼仪。西周宗法制下,贵族与下属之间关系的成立,是用礼制程序来证明的,正如天子与贵族的关系一样。文章指出,礼制在法律关系创制中的意义表现在,通过严格的程序性礼仪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起到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作用。从西周金文资料来看,誓出现的场合恰恰都是为了确立新的法律关系,这是社会发生变化后,礼制试图扩张自己的领地,继续充当法律角色的表现。礼制在法律关系设立中的作用,是通过程序来体现的,而程序确立的实体权利之所以会被贯彻,由两种因素决定:其一为强权的支持,其二为当事人的尊重认可。但是这两个因素到了春秋后,都面临挑战,甚至遭到彻底的否定。礼仪程序也变得无足轻重起来,礼制之于法律的意义,渐次趋于瓦解。不依赖礼制的成文条款开始在法律世界中占据统治地位,“弃礼而征于书”的刑书即为其标志。当战国文献帛书《黄帝书》中宣称“道生法……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刑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匿正矣”时,礼制程序主导法律关系的时代随之结束。
目前所构建的商代法制框架并不坚实可靠
李力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上撰文,指出:作为中国学术史上的四大发现之一,“殷墟甲骨文字”的发现,确实给商代史包括商代法制的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可以说,如果没有甲骨文字的发现,有关商代法制的知识体系就不会构建成今天所见这样系统的程度。然而,客观而冷静地审视这一发展历程,有关甲骨文与商代法制的研究还存在什么问题?我们目前所构建的这个商代法制的框架是否坚实可靠?作者提出,利用甲骨文字研究商代法制,最早是从其中是否有“刑”字入手的。但是,对相关文字的隶释,众说纷纭,以致利用这种研究成果的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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