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推荐论文简介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enter newline} {enter newline}一组研究“计算机伦理学”的文章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计算机伦理学是当代研究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伦理道德问题的新兴学科。随着当代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伦理问题的研究已引起全球性关注。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该领域的研究正在起步。《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发表了一组特约专供中译发表的论文,3位当下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计算机信息伦理学专家,对计算机伦理学作出了新的论述。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计算机伦理学中的理性、相对性与责任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詹姆斯·摩尔在《计算机伦理学中的理性、相对性与责任》一文中,探讨了在计算机信息时代建构计算机伦理,寻求全球伦理的困难性与重要性,分析了计算机伦理的特殊本质、相关理论框架内的理性、核心价值、实践政策、计算机伦理的责任、决议和尚存的差异。他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伦理学研究和应用的特殊领域。计算机伦理学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会碰到不断产生的大量的情况,对这些情况难以清楚地概念化并找到合理的伦理政策。人类共享一些基本价值,这些核心价值为我们提供评价我们行为和政策是否合理的标准。这些核心价值赋予我们采取某些行动,不去做其他行动的理由。采用伦理的观点,人们必须尊重他人以及他们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为分析计算机伦理学提供了一个框架。通过使用核心价值框架,可以判断有些运用计算机技术的政策比其他的政策好。如果我们能够避免那些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政策,那将是朝向负责任的伦理行为的良好开端。责任要求我们对计算机不断改进的技术采纳伦理的观点,进行不间断的概念分析、形成政策及证明其正确性。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用“和而不同”的态度构建全球伦理模式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网络空间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文化认同、传统、意见、观点、习惯等方面广泛的多元性,任何在信息伦理学领域中构建这种普世规范和价值观的努力都只能取得部分的成功,并且被限定于多元文化之间不可通约的差异范围内,而这些差异必须在尊重文化完整性的名义下得到承认。制定国际准则方面所取得的各类成果包含着令人鼓舞的明显迹象,即全球伦理是可能的。在查尔斯·艾斯的《全球网络的文化与交流:文化多元性,道德相对主义,以及一种全球伦理的希望》中,他认为在“地球村”成为“电子大都市”的背景下,网络空间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文化多元性,欧洲与美国、东方与西方的道德价值观既存在明显差异,又存在共同性,趋同而走向全球伦理是可能的。他赞成用孔子“君子和而不同”的态度构建一种值得期待的全球伦理模式,因为这种“和”不仅寻求克服民族中心主义和分化离析的动力,而且还积极保护着不同的伦理敏感性,保持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信息伦理学的本体论基础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瑞菲尔·凯普偌教授的《信息伦理学的本体论基础》一文,从哲学的高度探讨了信息伦理学涉及的领域、数字本体论、信息伦理学的基础等重要基础理论问题。文章首先对信息伦理学的悠久历史作了简单回顾。从广义上说,信息伦理学概念涉及所有可能现象的数字重建,从而导致与数字本体论相关的种种问题。作者根据海德格尔关于本体论与形而上学关系的观点,认为本体论与“存在”本身有关,它不仅仅与形而上学讨论的主题即生物的生存有关。文章将海德格尔的理论和乔治·斯宾赛·布朗(George Spencer Brown)、高特路·甫瑞(Gottlob Frege)、尼克拉斯·鲁曼(Niklas Luhmann)等学者的学说相提并论,同时加以比较。用佛科特的专业术语来说,本体论是形而上学的尴尬困境。从本体论的角度探讨信息伦理学的基础,其首要目的是质疑数字本体论的形而上学的奢望。数字本体论被认为是当今对“存在”的普遍理解。作者把人类存在作为一种与万物存在即“无标记空间”相关的伦理关系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一些数字技术的挑战,并着重分析数字代理人的道德状况。作者据理论证,信息伦理学不仅仅涉及与佛劳瑞德(Floridi)所提到的“信息领域”相关的伦理问题。文章将这种观点与佛劳瑞德提出的关于信息伦理学基础以及数码代理人道德状态的论点进行对比分析。文章认为,简化论者把人体作为数字数据的观点忽视了数字本体论的局限性,抛弃了伦理定位的基础。最后,文章探讨了同“数字分隔”相关的问题以及信息伦理学跨文化的方方面面,并提出了长期和短期的研究设想。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enter newline} 一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学术争鸣稿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作为一场社会运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其迫于消费者运动的压力,伴随着跨国公司的进入而传播到中国。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民意以来。然而,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和作用方面,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企业社会责任究竟是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经济责任,还是社会谈判的协议义务?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办社会究竟是什么关系?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会不会重新回到企业办社会的状态?企业社会责任对中国改善劳动者待遇到底起什么作用?为推进这一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特意组织了4篇代表不同学术观点的稿件,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必须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制轨道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常凯的《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性质》一文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其本质而言是指企业对于社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就其责任范围而言,则主要是指对于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工权益的实现所应承担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性质,决定了这一运动并非只是改善劳动者的“利益”,而是要实现劳动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因而,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中,要防止雇主企图通过“企业生产守则”来实现对于工人的控制和对于传统劳工运动的替代或排斥的倾向。为保证企业社会责任的健康发展,必须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制轨道这就,需要明确和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工基本权利公约的规定,应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和监督认证方式,也需要改变单纯的商业运作模式。三是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法律效力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法律效力问题,包含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定的法律效力问题。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监察认证结果的法律效力问题。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警惕“企业社会责任”向旧体制回归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我国当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变革:一是企业与社会职能相分离,企业形成独立人格;二是企业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形成经济、社会双重人格。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一种道德责任,并以存在着经济责任为前提。某些学者借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名义,开出的实际上是一张“企业办社会”的药方。董保华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办社会》一文指出:依此药方,企业将丧失独立人格并向旧体制回归。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将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甚至合同缺个条款、企业少个证明均纳入了劳动行政机关的执法范围,底层劳动者和上层劳动者的权益都要求行政部门予以保护。国家的公共资源毕竟有限,将原本应用于底层劳动者保护的行政资源转移到上层劳动者保护,消耗大量公共资源却未必能取得预期效果。随着行政机关执法空间的加大,可以预见,劳动部门将进入“选择性执法”的状态,选择部分违法者进行制裁,选择标准则必然和某些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相关,寻租空间将无限放大。在底层劳动者行政资源相对减少的情况下,目前最需要行政干预的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问题,是逐渐改善还是进一步恶化,令人焦虑。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金瓶梅词话》“头脑酒即酘醪酒”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吴晓龙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上撰文,对《金瓶梅词话》“头脑”一词从语源、风俗、社会学角度出发进行比勘,认为“头脑”实为存在于官方的一种饮食制度,其构成由低度甜酒和肉菜合煮而成,其本字可考证为“投醪”。作者认为,头脑酒较早记录为投脑酒,头与投音近而通用。而投字在古代饮食著述中与酘通假。酘本义为酒再酿,酘酒则是再酿之酒,故在古代较原始的酿酒技术之下,是获取浓甜之酒的有效方法;“头脑酒”之“脑”,“脑”应通醪,为酒汁和酒糟混合物。醪的性质是一种较浓淳未去酒糟的甜酒,古代酿酒成熟后,其成品往往酒汁、酒糟混在一处出售或贮藏,喝时可用布或绢放在另一容器上面进行过滤,排除酒糟,才注入壶碗中暖后饮用。这种做法古称为酾酒或漉酒。唐宋前的酒皆通称醪。将“投”(或头)“脑”合释,投脑酒即酘醪酒也,为一种酒味较醇厚的汁、糟相将的甜酒。酘字在此,即可指其作法,也可指其酒味醇厚。当然,在明清俗文学中,酘醪酒已不再像前代的再三地酘制,而多是指酒汁、酒糟混合的甜酒。投醪与齐中酒、厅事酒、猥酒并列,皆是当时酒品中的一类。而投醪即为投脑,也即头脑酒,由于是由糯米为原料,故其酒糟可食用。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华夏中心主义是延续最长的中心主义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中心主义”或“欧洲中心主义”是异质文化交流的关键词,但中心主义在更多的情况下却被抽象地加以研究。陈义海的《中西之“中心主义”——以明清之际中西异质文化交流为视角》一文,从普遍意义上的中心主义、社会特质的中心主义出发,把华夏中心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放在明清之际儒家与基督教的交往与冲突的语境来进行考察,能够对中心主义的形成、普遍的中心主义乃至华夏中心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有一个更为切实的认识。华夏中心主义的形成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长期在地理上处于与世界其他地区相隔绝的状态,使得中国很少有与外界交往的机会;二是儒家学说的正典化,接着就是由正典化而神圣化。其实这两者又是互为因果的:隔绝的地理环境促使中国人在没有外来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的情况下,进行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精神创造;这一点又实际上为孔子的学说能在不受外界影响的情况下充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等到孔子集古代儒家之大成进而成为中国文化的正典之后,反过来又进一步使本来就不关心外界的中国人的脾性更趋于内敛。两者相互作用,可以说是良性循环,也可以说是恶性循环。总之,长此以往,中国人自然会将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中心,中国之外别无更好的东西。于是,华夷之见遂行世,夷夏之防便形成。华夏中心主义是实际上延续最长的中心主义之一。(《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6年第5期)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冷战史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叶江等发表《试论中苏同盟建立前后美国对华政策的演变(1949-1950年)》一文(《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6年第5期),着重研究分析冷战背景下中苏同盟建立过程中美国的反应及其应对,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美国对华政策的演变。直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缔结,美国一直致力于阻止中苏过于接近以防止新中国成为苏联扩张的工具,但是美国军方与援华集团则对中国共产党充满仇视和偏见。随着中苏同盟的建立和1950年上半年中苏同盟关系的顺利发展,美国决策层内再次掀起了对中美关系的争论,争论的最终结果是争论双方达成一致并形成在中国大陆周边构建战略防御圈的对策。文章认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实际上在中美关系史和冷战史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华政策的演变与之紧密相关,美国国内决策层对华政策的争论也与之有关,整个冷战尤其是东亚的冷战的进程更受之深刻的影响。然而,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注意似还很不充分,并因此而造成了对新中国成立之初美国对华政策发展和演变的某些模糊认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诸多学术争论。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葛红兵首次撰文从学术层面批评易中天的《品三国》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 葛红兵首次撰文从学术角度批评易中天的《品三国》。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上,葛红兵、徐秀明发表《“文史合一”:历史言说的传统维度及其误区——以易中天的《品三国》为例》一文,指出易中天《品三国》打着精英文化的旗号,实际是“文史”不分的媚俗之说。中国的历史言说应该具有超越性的视角,上升到对历史精神的形而上思考。{enter newline}文章认为,易中天打着“精英文化(文人史)”的旗号,骨子里贩卖的是“大众文化(民间史)”中最恶俗、粗鄙的私货;名义上是正说历史、正本清源,传播知识和真理,实际上没有任何针对知识的科学态度、针对历史的观念信仰;不是教育大众,而是娱乐大众。他自称讲述历史真相,其实不过是历史的一种可能性,而且是最没有文化含量的一种可能性。明明是文学教授,却“崇史抑文”如此,在“文史合一”的圈子里团团打转(用文学的标准来要求历史——他的《品三国》讲述文学是文学的,用历史的标准来要求文学——用三国史的真实标准来衡量《三国演义》这部文学作品),根本体会不到《三国演义》这部伟大小说的真正意义与价值。在这样功利实际的民情,在现在这个喧嚣无序的时代,易中天以精英知识分子的身份开讲,无形中成了“百姓师”,这个影响还了得?不客气地说,到底要把广大观众、读者引向何方呢? {enter newline}大众化不等于娱乐化,把历史、文化娱乐化不是普及文化的好思路。这就引出了两个问题:1.如何正确地对待历史?简单地说,就是需要一个真正高屋建瓴、具有超越性视角的历史观——一种历史哲学,建立人类总体史视角的历史观,习惯于在人类史大视野中考察历史细节。简单的历史关怀方可转化成彼岸意识、超越情怀,而不是像易中天那样仅仅解释成是人的权术斗争史和国族兴衰史。2.如何超越“文史合一”的中国学术传统?“文史合一”传统自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但也造成了中国文化中的许多难以解决的疑案和混乱。易中天还是在这个传统内,所以名为“品三国”,实际不是品,是嚼,而且是混嚼,恐怕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品”的是小说还是历史,所以书名也只能含含糊糊了。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韩剧在无声无息中侵蚀中国传统文化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萧萍的《韩剧:关于女性、消费与文化认同》一文,指出韩剧在中国的流行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文章认为,在一种基于儒家文化的东方式的大背景之下的韩剧,实实在在地贯穿着韩国式的民族意识,也可以说是在儒家传统文化基础上被精心包装过的韩国现代文化策略。韩国在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而韩剧也正是在这样政府的策略下催生出来的文化产品,它大打大韩民族品牌。我们至少应该看到韩国对他国文化中的保留、吸收和继承,乃至融化为自身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使得韩国文化形成了整合后的新面目,当这一新面目以输出形态出现的时候,就显得很有亲和力了,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渗透式的感染和影响力,正是在这样一种绵长而细微的渗透,另一方面就是一种随之而来的忧虑,如果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来看的话,中国当代的文化,既面临着西方麦当劳文化的侵略,也面临着犹如韩剧般的无声无息中的侵蚀——当我们对于美国文化的侵略有着足够警惕的时候,亲切的渗透了儒家文化的韩剧在读《论语》,尝试中药的过程中让人顿生好感,认同和追随就不自觉地形成出来,这种充满了熟悉的东方式的含蓄情感表达,更巧妙地包含与被重新塑造成一种具有特别和现代意味的泡菜文化之中,是已经被他者化了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现实。 {enter newline} (吴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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