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2期推荐论文简介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环境哲学:促进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智慧之思 {enter newline}王正平在《环境哲学: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智慧之思》(《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环境哲学是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基础上,以全新的眼光来解释世界,把“自然—人—社会”看作是一个辩证发展的整体,提出了关于自然的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新认知,认为“自然权利”本质上是“人的环境权利”,人具有积极调解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责任。环境哲学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理论基础,它要求人们从机械世界观转变为生态世界观,从人类个体主义转变为生态整体主义,从片面发展走向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nter newline}环境哲学的产生和发展是哲学的“环境转向”,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反思。环境哲学在整体主义的理论框架中重新认识自然的价值,使自然获得应有的“权利”和道德关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处于积极的、占主导地位的永远是人,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化的是人,扭转这一紧张化趋势的也只能是人。道德活动的主体是人,人具有合理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传统哲学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外在的主客体关系,发展了一种把道德关怀仅限于社会的伦理学。如果坚守这种不完整的伦理学,而不发展出一种能适宜于自然和生命共同体的道德,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化趋势就无法得到遏制。一旦自然的完整被破坏,人类就将失去他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环境哲学关于“自然—人—社会是一个辩证发展的整体”的思想要求把伦理学应用于环境,扩展人类道德共同体的范围,它对自然价值的新认知,则从保护和增进价值的角度提出了人类在自然界的道德责任。 {enter newline}环境哲学通过对人类传统世界观、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反思和批判,努力确立新的世界观、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正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这包括:(1)从机械世界观转变为生态世界观。环境哲学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一种哲学范式的转变,摒弃了现代世界观,确立起一种新的世界观——生态世界观。生态世界观超越了机械世界,认为世界是一个包括人类在内的、具有内在关联的活的生态系统,它呈现为一个不可机械分割的有机整体。(2)从人类个体主义转变为生态整体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个体主义从二元论出发,一切以征服自然,增进人的物质利益为目的,以自然环境和生命的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来实现社会的高速经济增长。生态整体主义则从一元论出发,把世界看成是“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从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来认识自然界的利益与人类自己最重要利益的一致性,以增进生态整体利益为人类行为的出发点。(3)从片面发展走向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哲学超越机械世界观和人类个体主义,代之以生态世界观和生态整体主义,并深入到实践中从经济至上主义走向生态经济的转变,科技第一主义向生态科技的转变,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从而促进人类的发展从片面发展走向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佛学中包含环境哲学思想 {enter newline}余谋昌认为,佛教虽然不是环境哲学,但有丰富深刻的环境哲学思想。他在《佛学环境哲学思想》(2006年第2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一文中阐述了佛学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生命观;“依正不二”生命与环境统一的思想;“中道缘起”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众生平等”的环境伦理思想;追求“净佛国土”和谐社会的思想,认为这些“佛说”对于环境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例如,佛教以寻找“净佛国土”为理想,它的目标是“育养众生,净佛国土;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佛学认为,所有个人慈悲为怀的修行就可以达到“净土佛国”的美好境界。实际上,动物界也有利他行为,这种利他行为可以提高其他个体生存的机会,从而提高物种的生存机会。这是生物进化的一种机制。科学家研究报告说,人类从根本上是与动物一脉相承的,以牺牲个人成全他人的“利他主义”,在人类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科学家从遗传学的角度,首次发现促使人类表现“利他主义”行为的基因。当然,基因需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才得以表达。一种和谐社会,需要人具有美好的德行,又要有努力刻苦的实践。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以控制机制化解社会风险 {enter newline}蒋传光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一文中,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在进入一个“风险社会”。在各种社会风险中,其中有一个因体制转轨所造成的特殊风险,就是社会控制的弱化。因而,如何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控制模式,建立完善的社会控制机制,是当前我国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应着重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可以说,为维护社会文明,对社会实行有效控制,道德、宗教、法律这三种主要手段,在社会控制中互相配合和补充,综合为治,通过正面引导、对偏离行为的限制、教育、舆论工具和宗教组织等各种方式,实现社会控制由外在控制向内在控制的转化,最终达到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的目的。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上海市民法律意识存在不完善 {enter newline}孙育玮在《法治文化:都市法治化的深层底蕴》一文中指出: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的不完善。其表现是:(1)市民普通法律意识(特别是民商、经济方面)较强,但宪法宪政意识相对较弱;(2)市民民事私权益维权意识很强,但公权益维护监督意识相对较弱;(3)市民对调解私了和实体法比较看重,但现代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律意识相对不足;(4)市民权利意识大为增强,但与其相匹配的公民责任义务意识没有相应跟上;(5)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方面有明显改观,但综合法律素质并不很理想(特别是从法文化理念和自觉的法行为习惯层面看)。这种结构性的不完善,如果与国外发达国家、发达城市的市民素质状况做比较,就可以透视出我们的法治化和市民法律素质在深度文化层面上,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不足。(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明代通俗小说出版中心变迁的原因 {enter newline}汪燕岗发现明代通俗小说的出版中心是从福建建阳,逐渐转向以苏杭为中心的江浙地区。作者将这一变化,归因为是建阳出版业在和江浙出版业的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因素:其一、价格优势丧失导致销路不畅。建阳出版业的优势在于当地丰富的资源——木材、纸张和印刷用墨等;而江浙出版业的优势则在于便利的交通,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越来越细,效率越来越高的社会分工,当这些优势逐渐释放出来后,两地书籍价格的差距就越来越小了。当差距缩小到不足以吸引天下客商翻山越岭到建阳贩书时,建本书的销路就发生了困难,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商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二,没有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建阳书坊一直以“产地书市”为主体,重视生产而不重视销售,产、销脱节是竞争中面临的最大危机。而同在福建,一个新的刻书中心,正以其强大的销售力量,产、销一体化的服务,在迅速崛起,那就是福建长汀县的四堡。其三,书籍质量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江浙书坊主一方面也出版一些印制简陋的小说以满足购买力差的读者;另一方面,为了吸引较富有的读者,在书籍的装帧,特别是插图上大下工夫,不惜重金延请名家布图、名工刊刻,争奇斗艳,插图成了能够独立欣赏的艺术品,成了人们的案头清赏。而建阳书坊由于技术和人才的缺乏,所刊小说仍然多是传统的上图下文方式,图像简陋,刻工粗糙,逐渐丧失了很大一部分读者。因此,建阳通俗小说出版业之衰落乃是势所必然也。(《论明代通俗小说出版中心的变迁及成因》,《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世说新语》被《晋书》采用的文化之谜 {enter newline}唐修《晋书》采用《世说》入史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著名的公案,其何以会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文化现象呢?刘强在《从<晋书>看唐代的<世说新语>接受》(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分析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世说》在初唐时已流传甚广,为文化圈中人士所喜闻乐见,同时,《世说》的版本已经得到定型,且已作为一个整体为人们所熟悉和接受,所以,对《世说》的任何一种文化加工(征引或采撰)极易被人敏感地发现和捕捉。其二,由于《世说》具有高度精致的语言艺术,塑造了一批极富个性的人物,它的绝大多数条目都自成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艺术品,以至于《晋书》采取对《世说》“不忍割爱”的态度。第三,《晋书》吸取《世说》的语言艺术及人物塑造之法后,使史传叙事的文学色彩和写实效果都大大加强,这是它对传统史书撰写方式的一大突破,也是“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的主要原因。只可惜,在以刘知几为代表的正统史家“诛心之论”阴影的笼罩之下,《晋书》的这种创新性一直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发扬光大,唐以后历代史书变得面目可憎也就在所难免了。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白马湖作家群的出版行为 {enter newline}“五四”新文化大背景下的白马湖作家群,他们中有很多作家都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也是一个内涵丰富、特征鲜明、成就卓著的作家群体。关于这一作家群体的个体研究,在当代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很多。但是,大都忽略了对他们进行群体性行为的研究。吕晓英的《白马湖作家群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从白马湖作家群中的与编辑出版相关的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对这一作家群体的报刊、书籍编辑撰述经历作了新的考论,就这一作家群体的出版行为、编辑行为、同仁性质等做了资料性的考述,指出他们自从20世纪20年代中叶开始聚合后,一起办学校、编杂志、开书店、搞创作,彼此意气相投,愉快合作,虽屡经时代、社会和人生的风雨,但他们在感情上始终相通,并保持了终生的友谊。有些考述颇有独特的建树。 {enter newline}{enter newline} 重新审视传统家族伦理 {enter newline}徐茂明在《传统家族组织中的伦理》(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一文中,重新审视明清时期传统家族伦理精神中的“仁”“孝”。认为传统的家族伦理精神既有符合人性的相互关爱和对长辈的尊敬,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也有为了适应专制政体而制定的违背人类本性的各种道德规范,如等级森严的“三纲六纪”,需要加以批判地吸收。认为,传统的家族伦理精神既有符合人性的相互关爱和对长辈的尊敬,也有为了适应专制政体而制定的违背人类本性的各种道德规范。进入20世纪之后,由于西学东渐的不断深入,清政府“新政”的逐步展开,人们开始对家族组织及其伦理观念也开始反思,乃至批判。在“五四运动”中领导了文化革命的《新青年》曾热衷于掀起打倒宗法社会的运动。这一观点几乎左右了整个20世纪人们对家族的看法,因而传统的家族伦理也自然受到连带的否定清算。在历史已经走过激进的革命阶段和各种非理性的政治运动之后,人们重新冷静地思考传统的家族伦理精神时发现,即使在今天,“仁孝”的伦理精神仍然具有其积极意义,这种传承了数千年的文化资源正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断流失的东西。事实上,即使在那些思想激进的革命先行者那里,他们在批判族权的同时并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污水里“婴儿”一起倒掉。 {enter newline}(吴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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