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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推荐

来源: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05-06-09浏览次数:542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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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是宗教


    李申教授在《简论宗教和儒教》(《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中撰文认为,宗教的本质特征是对神祇的信仰和以某种方式去事奉神祇,并希望从神祇那里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帮助。儒教把天(上帝)作为至上神,并以自己特定的方式去事奉天,所以儒教是宗教。 文章认为,所谓宗教,乃是人与神的关系。在儒教中,人与神的关系,集中表现为天人关系,即上帝与人的关系。祭礼中,最重要的又是祭祀上帝。汉代以后,事天如事父母的言论,在儒家文献中,特别是在那些讨论礼仪问题的文献中,可说俯拾皆是。宋明时代,“事父孝,事天明”仍然是儒者最重要的道德行为。所事之天,就是天叙、天讨之天,这样的天,就是上帝。而事也就是事奉。而知天,也就是认识上帝。至于事天的方式,还有所谓“法天”,即“以天为榜样”,或者按天的行事方式、照天的指示去做。自从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大讲法天之后,“法天”就成为儒教文献中常用的概念,和“则天”一样,成为儒者行为的指南。而“法天”,也被认为是一种事天方式:“法天即所以事天也”(焦循《孟子正义·尽心上》释题)认为有一个天,或者称为上帝,存在着,并且要用某种方式加以事奉,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儒教是一个和其他宗教性质完全一样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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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的学派论争


    陈泽环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在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霍曼(Karl Homann)的“经济秩序伦理学”、科斯洛夫斯基(Peter Koslowski)的“伦理的经济学”、乌尔利希(Peter Ulrich)的“整合性的经济伦理学”。这些基本学派的产生及其理论论争,不仅构成了德国经济伦理学发展的独特景观,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澄清了道德和市场经济的关系,有利于提高现实经济生活的道德质量;形成了独特的理论风格,丰富了当代世界的经济伦理学。 在当代西方经济伦理学的发展中,如果说美国经济伦理学(Business ethics) 的特点是联系实际、注重实用的话,那么,德国经济伦理学(Wirtschaftsethik)的特点则是擅长思辨、注重理论。应该说,这两种特点既各有所长,又各有其弱点,我们在建构中国经济伦理学时应自觉地予以借鉴。作为其擅长思辨、注重理论的成果,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基本学派。这些主要学派之间的论争,不仅构成了德国经济伦理学发展的独特景观,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据此,文章从主要学派、理论论争和重要意义三方面,对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的学派论争问题作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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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自然义务的伦理根据是什么?


    韩立新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上撰文,讨论论人对自然义务的伦理根据问题。文章认为:
    (1)人有保护自然的义务。但是,这一义务本质上还不是针对自然本身的义务。因为自然在我们的伦理体系中说到底还不是一个道德存在物。既然不是道德存在物,也就没有什么针对自然本身的义务。在这一点上,帕斯莫尔的主张是正确的,人保护自然的义务仍然是人“对人的义务”。至于以后,随着人类道德观念的提升,也许会出现针对自然本身的义务,但是,这一义务的出现无论如何都应该以确立自然物的道德地位为前提。
    (2)我们保护自然的义务的根据似乎有两个:一个是人类的利益。从这一角度谈对自然的义务被称为人类中心主义。另一个是自然本身的福利,因为自然本身是一个道德存在物。由此而主张人对自然有义务被称作自然中心主义。但是,从这一角度来论证人对自然的义务是相当困难的。正是意识到这一点,罗尔斯顿才转而去论证自然的“内在价值”,但是,他的论证还远不能令人信服。
    鉴于此,文章以为,人类中心主义虽然并不能叫人满意,但是它关于人对自然义务根据的解释仍然是合理的;而自然中心主义虽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环境保护伦理,但它在学理上自圆其说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还不能给人对自然的义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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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生活的根本意义就是维护与发展社会平衡的状态


    商红日教授等最近撰文指出,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是维护社会平衡的重要领域。现代政治生活的根本意义就是维护与发展社会平衡的状态。
    现代性的首要功绩是为社会创造了总体进步的状态,但它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升人们的理性,特别是不断形成共同理性,以此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社会行动,保护和发展社会的总体进步状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只是作为哲学和社会理论的问题被讨论,甚至在后现代哲学那里,哲学家们还要努力破除这种共同理性的观念,反对这种共同理性的形成。这里所要强调的是:改善人们的政治生活实践是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径。现代政治生活在社会平衡中的作用不是被扩大了,而是被缩小了。正像人们在西方政治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样,总统与议会选举、政党政治等等现代性的产物,都正在蜕变为现代性的对立物。它们延续现代性的作用日益萎缩,这不能不是我们思考现代社会平衡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是维护社会平衡的重要领域。通过改善或创造合理的政治生活,人们在其中经受教育,达成共识,采取共同行动,从而有效促进或维持社会平衡。可以说,现代政治生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如何使人们的行动具有合理性,即形成共同理性,从而促进社会平衡发展。如果讨论现代政治生活的意义,其根本意义就在于此。(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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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城市基层直接民主的主体错位


    何云峰教授最近撰文,提出正确认识我国城市基层直接民主的主体错位问题。根据当今我国法律对居民委员会的定性,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应当属于非政府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实际社会生活中居民委员会又担当着政府的角色。我国在民主政治发展方面选择的是以基层群众自治为特征的直接民主形式。这种事实上的政权主体与法律规定的非政府地位之间不相符合。所以,文章认为我国城市直接民主的定位在政权主体上发生了严重错位。文章提出要正确对待这种错位的直接民主,应当把它看成是走向对位的直接民主的必要准备。为了将错位的直接民主推进到对位的直接民主,应当还居民委员会于公民社会,实行政社分开,将街道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直接民主的政权主体。(《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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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叙事:明清长篇小说的独特性


    韩石在2005年第3期的《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撰文,研究明清长篇小说对世界的一种认识手法:模糊叙事。文章认为,模糊叙事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金瓶梅》、《儒林外史》、《红楼梦》和《海上花列传》等长篇小说的一种表现形式。模糊叙事达到的效果是:人物性格失去了清晰的类别属性;人物行为的性质也无法简单判定,特别是道德评判难以进行;由于视角的限制,人物生活世界的真相变得含混不清或者不可知。模糊叙事的这些形态体现了小说艺术对复杂世界的独特认识和把握。
    在模糊性叙事中,性格的类属界线变得难以确定。模糊性格以摇曳不定、闪烁变幻的复杂整体呈现出来,无定与确定、朦胧与明晰、熟悉与陌生相互交织纠缠,困扰而吸引人的认识,使人困惑不解却又欲罢不能。在模糊叙事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将难以确定,甚至相互矛盾,伦理评价无所适从。由于视角的限制,生活世界的某些层面变得含混不清或者不可知,留下广阔的空间,供人意会。这些小说善于体察世界的繁复难解,它们在模糊中更加逼近真实。这些小说使我们懂得“人面临的不是一个绝对真理,而是一堆相对的互为对立的真理,因而唯一具备的把握便是无把握的智慧,这同样需要一种伟大的力量。”这种“无把握的智慧”也就是“小说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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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一个误断


    柏拉图的《伊安篇》,历来被文论家所看重,但文中的诵诗人伊安,却被柏拉图写成在与苏格拉底论辩时,只能顺从答“是”、“对”的“无知者”,乃至“对话结束时,伊安被迫陷入可笑的窘境。”显然,一个关系到苏格拉底胜辩的实质问题,即伊安的“诵诗”究竟是什么表演活动?该用“代言体”的戏剧理论、还是“诵诗人”的口头文学理论来予以论析?却被柏拉图“聪明”地掩盖了。2005年第3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孙景尧教授等发表文章探讨伊安的口头文学表演实质,并且指出这是柏拉图的一个著名的误断文章以口头文学表演理论,并结合古希腊诵诗表演活动史实,论证了《伊安篇》中的诵诗实是一种口头文学表演艺术,而伊安既具备了集编、导、演于一身的口头文学表演艺人身份,又具有使用阐释性套架作口头文学表演的“技艺”特征。但柏拉图在《伊安篇》中,却采用了“代言体”戏剧的“整体诗学”观,使伊安在论辩中“被迫陷入可笑的窘境。”这是柏拉图基于其戏剧模仿说而对伊安口头文学表演作出的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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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文学批评观的独特性和局限点


    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小说家与批评家两者兼于一身者寥寥无几,王安忆应当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王安忆的文论既有非同寻常的学术性,又保持了很强的文学性。吴芸茜博士在《直指本心的穿透力》(2005年第3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一文中,讨论了王安忆独特的文学批评观。文章认为,在她有点真枪实弹似的理论著述中,探讨了自己对文学艺术本质规律的理解和把握,为自己的作品建设理论根基;并不断在创作的实践中,逐渐夯实自己的理论根基。反过来,在理论的不断深化中,王安忆也进一步开拓出自己的创作领地,促进了创作的成熟和完善。
    王安忆的局限在于她欲扬写实主义而轻现代主义。可是她的创作本身又证明她从现代主义那里汲取了非常宝贵的滋养,比如《叔叔的故事》。从总体上看,她的局限恰恰成就了她。因为一个作家有必要把自己的发现,自己的情感,自己对艺术的观点发挥到极致。一旦发挥到极致,就走出了自己的路。而作为批评家,也应当有自己的批评立场和批评方法。如不能形成自己的立场和方法,那就总是要随大流,跟形势,沦为作家作品的“吹鼓手”。而作为作家,她的批评或者是从其创作的实战经验和教训中而来,或者是从其广泛的文艺涉猎和欣赏中而来,深入浅出,明白如话,有非常实在的价值和意义,与读者的亲和力更强,能够有效地弥补经院批评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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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制举的形成及其特点


    俞钢教授撰文研究唐代制举的形成及其特点。文章就唐代制举的形成、科目、方式及其特点,再作考述。唐代制举,是皇帝亲诏临时设置的唯策取士的制度,用以选拔非常人才,也称为制科或特科。作为唐代科举取士体制的一部分,玄宗天宝时封演在《封氏闻见记》卷三《制科》中评价说:“制举出身,名望虽高,犹居进士之下。”唐代制举经历了沿袭传统的问对口试到定型为分科笔试的演变过程,于高宗显庆时完全纳入科举取士体制。《唐会要》有关制举的记载,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制举年代、科目和登科者三个要素,对于了解唐代制举主要科目的设置情况和考试结果,最为直观可据。唐代制举考试的方式,有别于科举取士的其他考试,突现了选拔非常人才的广泛性和特殊性。唐代制举既是整个科举取士体制的一部分,又自成相对独立的系统,皇帝亲临主考、唯令试策和举选合一,乃是三个最为显著的特点。(2005年第3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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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与苏联关系新探


    宋庆龄是伟大的民主主义、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国际主义战士。由于资料缺乏等原因,目前对她的生平与思想的研究还很不够,1927~1929年这一时段她与苏联的关系尤其如此。邵雍教授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撰文,利用刚刚出版的联共(布)、共产国际的档案资料,对宋庆龄与苏联1927-1929期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作者认为1927年宋庆龄的苏联之行是她一生中的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这对理解宋庆龄的革命思想很有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宋庆龄在中东路事件中的态度与中共有同有异,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攻击,声援苏联是一致的。但她并没有采用当时中共提出的“保卫苏联”的口号,这说明宋庆龄既坚持了革命的原则,又尽量避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同时也使自己尽量避免“卢布党”之嫌。应该说,这正是她的成熟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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